黃志榮局長慰問執勤受傷隊員以溫馨關懷之情鼓勵基層救護人員(記者林永明攝)
警消出勤救護遭受委屈局長適時慰問提升士氣
為保障基層人員執行勤務時,遭受暴力脅迫恫嚇,等不法傷害,應予嚴重譴責,必以循法律作反擊作為。
歷年案例消防人員執行勤務時,不法遭受傷害都以慈悲為懷原諒他,不以一般庸夫計較,低調處理、不張揚,未尋找法律途徑,息事寧人。消防人員與民眾均有人權平等之保障,何況執行公務,豈能排除於法律架構之外,平白遭受欺辱,如未以法律途徑正面反擊,更加縱容加害者(暴民)行徑越囂張罷了。
為有尊嚴執行公務,國家賦予公權後盾,昨日消防人員執行救護勤務,受民眾阻礙及傷害等,本月八日二十三時十分許,由分隊長陪同受傷同仁至轄區警分駐所提出妨礙公務、毀損公物、傷害罪附加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告訴,對加害者予以法律制裁,以昭公信。
本事件黃局長獲悉此案後,心繫值勤受傷隊員身體狀況,於八日十五時許分,於百忙之中抽空購買一份高級水果慰問,以溫馨關懷之情,填補值勤時遭不法傷害之心,對基層救災救護人員正面加油鼓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