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雲林縣北港鎮新街里華勝路之曾姓老翁(男、20年次),因有智能障礙,於98年12月30日下午,由住處逕行外出未歸,其家人遍尋不著,甚為著急,擔心曾姓老翁發生意外,因而向北港警分局北辰派出所報案,請警方代為協尋,於日前11時25分許有不詳姓名民眾發現其呆坐在元長鄉下寮村往崙仔村產業道路旁之草地上,隨即報案,請轄區客厝派出所前往處理,順利幫助曾姓老翁返家。
經查虎尾警分局客厝派出所警員張峻豪,於日前擔任值班勤務,在11時25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在元長鄉下寮村往崙仔村產業道路旁之草地上有一名老翁呆坐在那裡,於是通知在所待命服勤之警員吳浩維前往察看,警員吳浩維接獲通知後立即前往報案地點處理,當抵達現場後,發現有一名老翁呆坐在高鐵橋下草地上,即上前詢問該老翁,但老翁始終答非所問,且不時喃喃自語,身上又並無任何證件,警員吳浩維判斷該老翁疑有智能上之障礙,有可能是走失者,於是便將該老翁帶回派出所內安置,並提供飲水及餐點予該名老翁,並設法想問出其住家及聯絡電話,以便聯絡家人將其帶回家,可是該老翁因口齒不清仍問不出所以然來,只不清不楚講著住新街,警員吳浩維即心想該不會是北港鎮新街,就心存疑慮的打電話至北辰派出所,詢問是否這一二天轄內有走失之老翁,經北辰派出所翻閱資料後,告知於98年12月30日17時48分有受理一名曾姓老翁失蹤案件,警員吳浩維得知此訊息後,即請北辰派出所查詢電話,在得知電話號碼後,立即打電話聯絡到其妻子,並請她至客厝派出所認人,經其妻到場確認,在確認身分後,由其妻帶回家,警員吳浩維並當場告知曾姓老翁之妻子,為防止丈夫再次走失找不到回家的路,請將曾姓老翁之資料及聯絡電話隨時放在身上,或是到分局做指紋捺印建檔工作,若再發生走失之事件,警方即可快速找到家屬,曾姓老翁之妻子在離開前不斷感謝員警熱心的服務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