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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警察局舉辦99年年終尾牙「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結合餐飲業者宣導活動
2010
01/19
21:08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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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9 21:08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歲末尾牙及春節期間入冬以來,氣溫下降,許多人總喜歡喝兩杯以暖身,加上春節將近各公司行號常利用尾牙宴請員工,席間又不乏以酒助興,殊不知酒精會使人精神亢奮、意識模糊、思考笨拙、反應遲緩,造成駕駛人對車速、距離、道路狀況判斷力降低,一有狀況,往往來不及反應因而肇事,輕則造成財產上的損失,重則造成車毀人亡的家庭悲劇。

「酒後駕車」肇事行為無論在高速公路或一般道路始終居高不下,根據統計,去(98)年本市因交通事故(A1)類交通事故88件,造成88人死亡,其中酒後駕車肇事死亡14人,顯示負責任的飲酒行為仍有加強宣導的必要性,加上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持續的嚴格執法,方能保障所有用路人生命與財產安全。

有鑑於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訂於99年1月22日(星期五)晚上19時30分要在高雄市真寶活海鮮餐廳舉辦「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宣導活動,屆時會邀請請苓雅分局志工中隊表演精采搞笑話劇、提供酒測器服務由員警替消費者酒測、音樂演奏(二胡、薩克斯風)、酒後不開車有獎徵答活動(5題),並贈送電動警察寶寶,結合高雄市餐飲業者、計程車無線電協會,義交大隊、苓雅分局志工計八十餘人,希望市民一起來共襄盛舉,共邀消費者、社會大眾共同響應「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活動。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蔡俊章呼籲各市民、用路人,年節期間餐敘常有美酒助興,喝酒千萬不要開車,可請未喝酒的親友搭載或多多利用交通大隊代叫計程車免付費電話「0800-001-006」,以杜絕酒後開車事故風險。

上傳時間:2010-01-19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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