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又未戴安全帽是車禍傷亡之主因(記者黃月貞攝)
酒駕又生悲劇旗警呼籲勿酒後駕車
旗美地區於日前起連續發生兩件因酒後肇事車禍,且又未依規定載安全帽所造成一死一重傷之案件,於元月十七日十八時二十分在高雄縣旗山鎮台三線,李姓男子騎駛重機車,行駛旗山鎮旗屏路往旗山方向,疑似酒後駕車且車速過快,神智不清,撞上臨時停放路邊之砂石車,造成機車騎士傷重送醫,目前機車騎士正與死神博鬥中。
旗山警分局交通分隊調查,由羅姓男子所駕駛之砂石車未依規定臨時停車,且經酒測值酒精濃度O.一二g疑似酒後駕車,傷者送醫後經警方要求醫院抽血換算百分比濃度為一.一九九五g,醫院檢驗單列危險等級,接近泥醉不省人事。
另一發生於元月十八日十五時,由廖姓女子騎乘重機車沿溪埔寮往下九寮東向西方向行駛,行經高雄縣美濃鎮吉安街一一O號前,疑似酒駕神智不清撞上電線桿(溪埔一O號),經送醫後不治死亡,案經警方調查死者疑似未依規定載安全帽,並由醫院抽血換算酒精濃度為血測值二二七mg/dl,換算呼氣測一.一三五毫克,警方人員現場研判,死者如有戴上安全帽傷勢可能不會那麼嚴重。
旗山警察分局分局長李金龍再次呼籲,所有機車駕駛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騎乘機車一定要戴安全帽,要有寧可流汗也不要流血的觀念,確保生命財產之安全,警方將持續採取加強取締之防制作為,另所有駕駛人,應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原則,以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
喝酒不管量多量少,多少會影響大腦對肢體的控制,而駕車最需要即是頭腦清醒與四肢靈活,各駕駛朋友切勿逞一時之快,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失,害人亦害己,又年關將近連續假期中,籲請各駕駛人應確實遵守各項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維護交通順暢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