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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97年度推動執行機關加強辦理資源回收績效考核
2009
03/12
16:50
天眼日報記者
伍春幼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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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2 16:50
天眼日報記者 伍春幼 花蓮縣 報導

 

行政院環保署今天到花蓮辦理「97年度推動執行機關加強辦理資源回收績效考核」,考核委員對本縣辦理資源回收及環境綠美化等業務績效一致給予肯定,副縣長張志明表示,近年來在鄉親關心及重視下,縣府逐步完成污水下水道、生態濕地暨生態教室及人工浮島的設置,他籲請大家發揮公德心,共同維護洄瀾美好家園,使青山常在、綠水常流。

為使環保意識向下紮根,會中特地安排環保小姊弟張凱傑、張瑋宸表演數來寶,逗趣生動的演出,贏得全場熱烈喝采,也讓考核委員對本縣推動環保教育的成果留下深刻印象。

張志明致詞時表示,縣府為追求環境永續發展,特將環保工作列入重要施政之一,為有效改善河川水質,早在93年5月6日由謝縣長親自授旗成立北、中、南三區河川巡守大隊,加強巡查防止事業廢污水偷排及丟棄廢棄物行為、按月執行進出流水質檢測分析成效評估工作,期有效改善河川水質,並以自然生態的工法構築提供生物棲息環境,提高蟲魚鳥獸的庇護生存空間,不僅美化了河川景觀視覺,對遊憩、觀光亦產生正面效益,一舉數得。

張志明指出,花蓮為知名旅遊勝地、國際觀光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問題日益受重視並亟待克服,縣府運用自然淨化工程處理生活雜排水,達到水質改善目的之外,同時推動河川環境教育及宣導,以促使鄉親更能關心河岸環境並親近河川,讓環境更加美好。

張志明感謝鄉親多年來的支持與協助,也肯定環保團隊在局長戴文堅領導下,與民眾共同營造更乾淨、更舒適的休憩環境,期盼大家發揮公德心,共同維護美好環境,不要將垃圾與營建廢棄物隨意丟棄,養成良好生活習慣,讓花蓮這片淨土青山常在、綠水常流。

上傳時間:2009-03-1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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