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執照常為民眾申請各項政府服務或審查許可之必要文件,工務局為擴大為民服務,決定自99年2月1日起實施中午不打烊,提供申請使用執照謄本及原核准圖說補發之服務,民眾可於中午12點至13點30分至建築管理處申請使用執照謄本及原核准圖說補發。
建築管理處趙建喬處長表示,使用執照常為民眾申請接水、接電或申請營業登記及使用、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及建物複丈、申請社會救助設立許可、免稅等之證明文件,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經檢討後決定採取服務時間彈性調整之有價值的創意服務,來減少民眾為申請使用執照謄本及原核准圖說補發而請假之情形。
建築管理處特別提醒民眾,自99年2月1日起實際中午不打烊之服務項目是使用執照謄本及原核准圖說補發,若非申請前2項服務者,仍請於正常上班時間到建築管理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