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於99年02月03日破獲一起相機竊盜案,逮捕一名鍾姓竊賊,全案依竊盜罪移送偵辦。
99年01月20日中午被害人張先生駕駛自小貨車到嘉義市和平路的超市卸貨,卸貨後卻發現原本放置於車上前座的數位相機不翼而飛,遍尋不著逐向警方報案,警方受理報案後調閱該超市之監視系統果然發現竊賊蹤影,但由於竊賊當時騎乘腳踏車並無車牌號碼可供警方進一部查證身分,惟竊賊之相貌已被監視系統清楚拍下成了破案關鍵。南門派出所警員陳建祿於02月03日晚上18時執行勤區查察勤務,就在返所途中行經民族、文昌街口,竊賊騎著腳踏車與員警擦身而過,員警當下即認出該人就是監視系統畫面中竊取相機之竊賊,隨即上前攔查並將其帶返所偵辦。竊嫌表示當時係路過超市看見小貨車內有一台相機,小貨車又沒有上鎖,才一時起念竊取相機然後變賣圖利,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卻沒料到一切的犯行都在監視系統下表露無疑,又碰到記憶力超強的員警,被逮捕之後也只能悔不當初。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李沐汕表示:「把民眾的小事,當成警察的大事。」,為民服務與偵查犯罪並重,即使只是價值輕微的竊盜案件也應該要積極偵辦,不姑息養奸,員警對於勤務的落實更能增加破案機率,此次靠著員警的機警與超強記憶力,讓竊賊無所遁形,全力打造讓民眾安心且安全的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