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為協助中低收入老人修繕住屋,俾維護其居家安全,維持居住環境品質,特辦理中低收入老人住宅修繕補助。
縣府社會局表示,住屋如年久失修,影響老人住宅安全,為讓老人住的安心、住的安全,特補助中低收入老人修繕破損老舊住屋。中低收入老人修繕住宅補助對象為澎湖縣冊列65歲以上之低收入或中低收入之老人。補助以改善老人現住屋設施設備為限,其項目如下:1、屋頂防水、排水或室內給、排水設施設備。2、臥室、廚房或衛浴等安全設施設備。3、其他住宅安全相關設施。4、無障礙設施設備。補助標準如下:1、七十歲以上、獨居及失能長者優先辦理。2、每戶三年內最高補助不得逾新臺幣十萬元。3、已接受政府居家無障礙設施設備補助者,就該接受補助項目使用年限內,不得重複申請。4、三年內未接受本項補助者。
中低收入老人修繕住宅補助,其辦理時間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如符合申請之長者,請至各村里辦公處或鄉市公所洽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