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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在縣府大禮堂辦理三月份第二週的縣長「親民時間」
2010
03/11
20:12
天眼日報記者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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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1 20:12
天眼日報記者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花蓮縣政府在縣府大禮堂辦理三月份第二週的縣長「親民時間」

花蓮縣政府10日在縣府大禮堂辦理三月份第二週的縣長「親民時間」,縣長傅?萁率領縣府各局處首長受理民眾陳情,全力協助解決鄉親的需求及困難,盡最大誠意來解決民眾所有的問題。

10日的縣長「親民時間」陳情案件共有72件,傅縣長率領縣府各局處一級主管全程親自主持傾聽鄉親們的需求及心聲,擺脫以往民眾難以見到機關首長的刻板印象,他強調民眾陳情案件範圍廣泛,有許多都是長達幾十年之久的陳年懸案,縣府會在情、理、法三方兼顧的情形下將「情」擺在最前面,盡力解決大家的陳情案。

現場有李姓民眾在副議長賴進坤的陪同下陳情表示,他的房屋位於秀林鄉崇德村內,因當初鄉公所遺漏辦理塗銷何姓民眾的地上權登記,後又誤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造成現在他的房屋所在的土地所有權為何姓民眾,房子也面臨被法院拆除的困境,希望縣府能夠加以協助。

傅縣長得知後表示,縣府會先發文給地方法院暫緩拆除地上建物,再指示秀林鄉公所請訴法院,依法塗銷所有權登記。

也有陳情人指出,他的住所非屬林田山的林務局宿舍卻被劃分為林田山文化聚落屬名勝古蹟,所以申請原住民保留地時卻遭鄉公所駁回,權益受到莫大的損失。

除了有關土地劃分的問題會再與林務局確認之外,傅縣長也指示會分別請文建會與原民會函示意見,確認林田山文化聚落應是屬於文化資產或名勝古蹟,供縣府做為最後認定的依據。

此外,也有民眾表示他的房屋地址位於吉安鄉北昌五街,但卻被鄉公所錯指定為都市計畫的公園預定地,希望縣府協助恢復地目。

傅縣長指出,這是吉安鄉公所當初都市計畫公園預定地套繪錯誤的結果,會依權責函請吉安鄉公所更正,協助恢復原有地目。

縣府行政暨研考處表示下次親民時間為3月17日上午10時在縣府大禮堂舉行,歡迎民眾提早申請。

上傳時間:2010-03-11 20:1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古惠英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