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所屬及各鄉鎮市公所同仁專業知識及法令素養,並提升服務品質與機關效能,嘉義縣政府地政處將於本月17日(星期三)假嘉義縣創新學院舉辦「公地撥用業務講習」課程,歡迎同仁踴躍參加(洽詢服務電話縣府地政處05:3621808)。
縣府地政處表示,依土地法第4條規定,公有土地包括國有、直轄市有、縣(市)有及鄉(鎮、市)有之土地,公地撥用乃政府行使公法上之權力,使需地機關取得所需之公有土地。
這次「公地撥用業務講習」,特邀請內政部地政司專員陳進財擔任主講人,除介紹公地撥用法令外,並有實例解析,歡迎各機關及各單位承辦同仁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