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4月24日將在台東縣登場,縣府祭出「學校獲得1面金牌頒發100萬元」的獎勵措施,鼓勵教練、選手在最後1個月集訓期間賣力苦練,屆時能以最佳狀況拚金牌為苗栗縣爭光,還可拿高額獎金充實學校體育教學設施。
苗栗縣98年舉辦全中運,縣代表隊成績大躍進,拿下12金的好成績,縣府推展體育的用心更讓外縣市刮目相看,為突破去年的優異成績,並有效升各級學校選手訓練環境,縣長劉政鴻指示教育處訂定「補助參加99年全中運績優學校經費計畫」。
教育處長彭富源23日表示,這項計畫補助單位以代表苗縣參加今年全中運獲得金牌者為主,各校獲得1面金牌就補助100萬元;此外,縣府原訂定的績優運動員獎勵辦法仍維持,奪金者將頒給個人獎金10萬元、團體獎金最高50萬元。
補助計畫明定,各校可於獲獎1個月內依規定提出申請,百萬元補助款須用來改善學校體育教學措施、提升選手訓練環境與競爭水準,以及補充選手營養物資等,但不得流用於出國、私人獎勵及餐會。
教育處長彭富源說,縣長獎勵體育績優學校與選手向來不手軟,特別指示教育處與財主單位研商訂定了這項奪金獎助百萬元計畫,縣府共編列1千萬,盼能激勵選手苦練再苦練,全力以赴奪金,為自己、為學校及為家鄉爭光,並期待能把縣府所準備的預算都用完。
教育處長彭富源表示,以往選手釘鞋換了、跨欄等設施故障或場地整修等,向體委會等上級爭取經費常緩不濟急,學校教練與選手拚金牌拿獎金,讓校方有一筆基金可彈性運用,選手也有更高品質的訓練資源,可促進苗栗縣體育蓬勃發展。
圖上:教練、選手在集訓期間賣力苦練,希望能以最佳狀況拚金牌為苗栗縣爭光。
圖下:教育處長彭富源表示,苗縣參加今年全中運獲得金牌者為主,各校獲得1面金牌就補助100萬元;縣府原訂定的績優運動員獎勵辦法仍維持,奪金者將頒給個人獎金10萬元、團體獎金最高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