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將屆,各地民眾皆前往先人祖墳掃墓祭祖,而民眾焚燒冥紙、雜草及燃放鞭炮時,易因疏忽引起火災,尤以山坡林地最為嚴重,屏東縣政府消防局自99年3月25日起至4月5日止,派遣轄內消防、義消、婦女分隊於主要墓地處所,加強防火宣導及警戒,期以預防重於搶救,有效維護公共安全。
為防範清明節期間林野火災發生,消防局已事先函請各鄉鎮(市)公所派員清除轄內各墓地周圍雜草及垃圾,並請其在各主要墓地設置大型垃圾桶,配合回收垃圾,消防局呼籲民眾掃墓時,請遵守墓園豎立之防火警告標語,若焚燒冥紙及燃放鞭炮,應注意風向以免造成飛火,且焚燒時,要有人在現場看守,待確實熄滅餘燼後,方可離開,要有「人離火熄」的觀念,以免因遺留火種而釀成田野火災。
消防局局長吳慶川提醒民眾應遵行「四不二記得」口訣:雜草不亂燒、煙蒂不亂丟、冥紙不飛揚、爆竹不燃放,記得滅餘燼、記得收垃圾,如因不慎引燃雜草及可燃物,應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可利用樹枝、棍棒予以拍打或利用附近水源,儘速將初期火勢撲滅,避免釀成更嚴重災害,如發現火勢無法控制時,請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