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有毒品、竊盜等多項前科之慣竊徐○賜(51年次),於99年3月23日晚上涉嫌在公館鄉玉泉村行竊1部7P-00**號自小貨車,徐嫌得手後將車子作為自己代步之工具,於3月27日晚上23時30分許駕車行經台13線銅鑼鄉三厝屋段時,遭不同向執行路檢勤務的苗栗警察分局公館分駐所員警陳智欽認出,及時呼喊前方執行攔查車輛之員警立即攔捕,當場將徐嫌查獲,偵詢後依竊盜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苗栗警分局29日指出,銅鑼分駐所巡佐劉傳壽、警員張永光及公館分駐所警員陳智欽、張金胤等人於99年3月27日晚上21時至24時,在台13線銅鑼段上執行取締酒後駕車路檢勤務,於23時30分許擔服警戒之員警陳智欽發現乙部小貨車由不同方向駛近路檢點,陳員發現該小貨車車號7P-00**號很眼熟,立即想出該車為其前幾天擔服值班時,接獲民眾電話報案之失竊小貨車,陳員立即呼喊前方執行攔查車輛之員警立刻由反方向攔查貨車,及時將車輛攔下,並當場逮獲徐嫌。
徐嫌於警詢時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該車是向一名綽號「小傑」的男子所借用,完全不知該車是贓車,而且不知道綽號「小傑」之男子真實姓名、年籍資料及聯絡電話,徐嫌所辯之詞,讓警方無法採信,偵詢後依竊盜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