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林連訪自稱是台灣國的成員,因酒駕車禍被彰化地方法院通緝,4月1日晚上駕駛懸掛自製「FOMOSA台灣國」車牌,被通霄警分局烏眉所長邱華禧、警員陳文煙查獲,林連訪以車為家,車上都是日常生活用品,林連訪被警方移送地檢署歸案,車子被警查扣。
警方調查,戶籍在台北市的66歲林連訪,4月1日晚上駕駛懸掛自製「FOMOSA台灣國USAJP-966」壓克力材質車牌,在福爾摩沙高速公路通霄交流道橋下休息,通霄警分局烏眉所長邱華禧、警員陳文煙巡邏發現,發現林某座車停在接近馬路中央,有影響人車安全之虞,前往盤查,林某見警方盤查,態度強勢,一度拒絕下車。
警方發現他的車牌有異,透過電腦查詢得知他在3月30日因公共危險罪被彰化地方法院通緝,並查出他還有8張交通違規告發單尚未繳納,原有車牌已被監理單位註銷,
警方說,林連訪子女已成人,未與家人同住,平日以車為家,愚人節當天從彰化縣駕駛座車上中山高欲前往北部,途中因太累下交流道休息,即被警方查獲,警方也開出1張無牌照交通違規罰單,將告發新台幣5400元。
圖說:林連訪懸掛自製「FOMOSA台灣國」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