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內門消防分隊前往轄內公墓執行清明節防火宣導工作
高雄縣消防局第三大隊內門分隊,為防範清明期間林野火災,提醒民眾掃墓祭祖時注意用火之警覺,利用03月25日至04月05日止為期12日宣導期間,每日排定消防人員、義消人員、婦女防災宣導隊前往轄區各分隊主要公墓實施墓地巡邏警戒、防火宣導勤務暨分送水袋、水桶供民眾使用。
本日上午8時由隊員林滕枋率役男劉卜銘、義消5名、婦宣2名前往轄內第十公墓實施墓地宣導,除了現場實施人車警戒外,並分送小水袋、宣傳單、水桶、張貼海報、懸掛防火宣導布條等工作,雖然今日掃墓人潮不多,但是民眾也對於我們的執勤給予最高的肯定,表示我們出勤辛苦了。由於公墓範圍遼闊,不是每一位民眾都能得到消防同仁的宣導,於是在公墓的中間點及入口處設置墓園管理及消防工作站,此乃必經之路,屆時也可向民眾一一宣導,讓更多民眾得知用火之觀念。
內門分隊表示:民眾掃墓務必知道四不二記得:雜草不亂燒、菸蒂不亂丟、冥紙不飛揚、爆竹不燃放」及「記得滅餘燼、記得收垃圾」等觀念,務必將火熄滅後才能離開,以防止餘燼延燒,導致火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