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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逃致死車輛、細心查證查獲嫌疑人到案
2010
04/12
21:18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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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2 21:18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轄覺民所轄內,皓東路與高速公路南下便道北上90公尺處,於98年12月29日3時33分發生肇事逃逸案件,經本分局偵查隊擴大監視系統調閱範圍,分析涉案車輛及現場遺留肇事車輛碎片,清查同型車輛1千多輛,終於鎖定麥0昌涉嫌重大,於上述查獲時、地將嫌疑人查獲到案,並起獲涉案機車1部等贓、證物。

嫌疑人麥0昌,於98年12月28日晚間與證人李00、張0及綽號「彬阿」、「漢阿」等5人,至高雄市前金區成功路上之「星*大*KTV」飲酒作樂,直至09日03時許,上述5人一同搭乘計程車返回證人張00處後(高雄市三民區天祥一路),麥嫌自行騎乘牌號***-7*6重機車欲返回自宅途中,於上記犯罪時、地,不慎追撞騎乘三輪車之被害人林00倒地,麥嫌肇事後,未報警且未照顧現場傷者及送醫,即騎乘機車逃逸,適本分局覺民所巡邏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被害人林00倒臥路上,立即將其送往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急救,被害人因顱內出血急救無效死亡,案經本分局偵查隊鍥而不捨積極追查肇事車輛,全面調閱監視器,無法辨識出車牌,並依據肇事現場所遺留之機車碎片(經查為廠牌:三陽、型式:恰恰、排氣量:101、顏色:綠色、年份:1996-1997),全面訪查機車材料行,並調閱現場及材料行周遭監視器,發現麥嫌騎乘機車肇事後,因該機車前擋板、前導流板、機車菜籃等物毀損,曾前往證人許00所經營之機車材料行,洽詢毀損之零件價格,洽詢價格後並購買撞毀之前擋板、前導流板、機車菜籃等物品,立即自行在該機車零件行旁路邊修復該機車離去。全案經詢相關證人、蒐證齊全、罪證確鑿,全案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嫌將麥嫌移送高雄檢署偵辦。

上傳時間:2010-04-12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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