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昨(18)日偵破一起住宅竊盜及毀損案,當場逮捕現行犯郭嫌及黃嫌二人,全案依竊盜及毀損罪移送偵辦。
被害屋主林小姐係於2月24日向嘉義地方法院標得位於嘉義市朝陽街49巷內一幢兩層樓之法拍屋,昨日上午11時許林小姐前往該屋察看時卻發現屋內有兩名男子將屋子拆的七零八落,一、二樓的鋁門窗不翼而飛,房屋主建物結構遭破壞,房屋鋼樑鐵架遭拆除,就連水電線管也被破壞切除,現場慘不忍睹,林小姐憤而報警處理,警方到達現場將郭、黃二嫌依現行犯帶返所偵辦,郭、黃二嫌辯稱係之前屋主請他們來拆除整修,卻無法交代前屋主之身分及雙方委託之內容,經警方將兩人隔離訊問深入查證,郭嫌坦承於4月13日就獨自前往該屋將一、二樓鋁門窗拆下變賣現金圖利,昨(18)日上午10時許再帶同黃嫌一同前往該屋將屋內的鋼骨拆除偷竊時,為屋主發現報警而遭警方當場逮捕。
被害屋主看到花了百萬元買的房屋被拆的零零落落,僅剩外表一句空殼而已,氣憤的表示要對郭、黃二嫌提出竊盜及毀損告訴,並要求賠償所有損失,介紹屋主買房的仲介也說:「賣房子賣了幾十年,第一次看到法拍屋被拆成這樣。」。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李繼平表示,為民服務與偵查犯罪並重,即使只是價值輕微的竊盜案件也應該要積極偵辦,何況本次案件乃屬住宅竊盜及毀損案件,被害者損失金額達數十萬元,警方此次能迅速抵達現場將嫌犯人贓俱獲,讓被害屋主得以對其提出求償,也展現出警方處理事故的迅速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