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小港分局於98年間獲報,以高雄縣大寮鄉某鄉民代表為首之不法犯罪集團,在近10年來涉嫌佔據大寮鄉新厝村紅蝦山(位於高雄縣市交界處),獲取不法利益。劉某等人均在紅蝦山以押人、恐嚇威脅生命安全方式,收取「入山過路費」及「清潔費」等,向山區噴砂業者強索保護費1百餘萬元外,另有位大寮鄉某村長於每年四大節等重要節日,利用村長職權巧立名目,向紅蝦山多名噴砂業者收取保護費,如有不從,則以欲向環保單位、媒體舉發之方式逼迫就範,每次皆強索2至5萬元不等之保護費。
案經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小港分局與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縣調調查站等成立聯合專案小組,經長期蒐證,並於99年04月28日動員專案小組人員,同步搜索9處所,破獲高雄縣大寮鄉代劉○○為首之不法犯罪集團,到案8名涉嫌人,並查扣相關帳證資料及空氣瓦斯手槍1支,本案將另持續追查高雄縣大寮鄉新厝村紅蝦山緊臨高雄市小港區大坪頂山區,長期遭受不法集團盜挖山區國土,傾倒醫療廢棄物掩埋,造成山區土地受到毒素嚴重污染之情事,並追查98年11月上旬爆發毒鴨、毒鳳梨、毒吳郭魚等環保衛生案件,是否係該集團所為?並呼籲曾遭受侵害之業者踴躍出面指證。
全案依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等,先將渠等移請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擴大追查其不法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