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派出所員警於日前接獲線報指稱:有一綽號「運仔」之中年男子平時染食毒品成癮,為躲避警方查緝,租屋住在嘉義市北鎮街與興達路口附近,平時以白色自小客車作為其販毒之交通代步工具,並利用嘉義市八德路、友愛路、北鎮街等人車較繁雜之區域作為掩護,從事毒品交易買賣等之非法行為,經多日蒐證發現綽號「運仔」係以2U-XXXX號車輛作為代步工具交通,復查車主係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妨害自由及多次毒品前科之黃嫌(59年次)。
經該分局員警多日對黃嫌予以監控發現消息來源正確,於29日凌晨由公園所所長向安城率巡佐侯安定、警員許文嘉及張朝傑等人進行跟監埋伏,發現黃嫌將所駕駛之2U-XXXX號車輛停於嘉義市八德路與德安路口統一便利商店前,檢視車輛引擎水箱情況及整理車輛,員警見機不可失乃下車趨前出示證件並對其表明身分及來意後,黃嫌為逃逸與員警發生拉扯,並由所穿著之短褲口袋內掉落2小包毒品,員警迅速將黃嫌制伏,現場除取獲黃嫌所掉落之毒品安非他命2小包外,另在其所駕駛之2U-XXXX車內查獲海洛因毒品8小包、安非他命毒品6小包等證物,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第二分局分局長李繼平表示:近來社會案件大多與毒品有所牽連,有的係為購買毒品而竊盜、搶奪、強盜,甚至向家人索錢未果而造成家庭悲劇,故毒品危害之大有此可見;吸食毒品之起因大部分都係好奇,進而成癮,導致無法自拔,所以民眾因該向毒品說『NO!』,勿讓毒品綁我們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