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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查獲汽車竊盜慣犯 失竊汽車已遭解體
2010
05/04
20:02
天眼日報記者
吳達人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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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4 20:02
天眼日報記者 吳達人 雲林縣 報導

 

雲林縣查獲汽車竊盜慣犯失竊汽車已遭解體

雲林縣虎尾警分局虎尾派出所於99年04月30日19時許在虎尾鎮銘0環保企業社內查獲沈姓被害人所有之失竊三菱牌自小客車(未起獲號牌,已遭解體),經訊問該環保企業社負責人犯嫌廖0泉(男、49歲)後,循線追查犯嫌王0文(男、44歲、虎尾鎮源0資源回收場負責人)到案,另循線於99年05月01日13時30分許至雲林縣麥寮鄉查獲竊嫌林0聰(男、37歲)到案,並起獲5*-3645自小貨車1輛與犯案之自備鑰匙1支,依法據以偵辦。

虎尾警察分局為防制汽車竊盜,針對轄區聯外道路及易失竊汽機車地點,規畫有制服路檢及便衣埋伏防竊勤務,時段分散24小時執行,並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查緝汽車竊盜案件,虎尾派出所員警曾於4月22日6時許,查獲3件汽車竊盜通緝嫌犯陳0州在虎尾市區行竊汽車,員警當場查獲贓車一部及竊盜汽車鑰匙、工具一批。該竊嫌為汽車竊盜慣犯,隨身攜帶行竊汽車工具,當場可製作開啟汽車之鑰匙,又於本(5月)虎尾派出所專案小組又查獲竊盜汽車嫌犯林0聰,發現該林嫌出獄約半年,無正當職業,有施用毒品習性,警方查獲該嫌行竊3部汽車,其中一部三菱跑車已遭解體。

該犯嫌陳、林二人竊盜汽車多以老舊貨車為行竊目標,所竊得之車輛解體後,販賣主要零件或壓成廢鐵變賣圖利。警方現積極追查幕後集團及汽車解體工廠,以杜絕其銷贓管道。

虎尾警察分局分局長對員警盡責執行勤務,卓有績效,表示嘉勉與肯定。並要同仁繼續執行汽車防竊勤務,以保障人民財產安全。也呼籲竊車所有人停放車輛時要記的加鎖大鎖及防盜鎖,防止汽車被竊。

上傳時間:2010-05-04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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