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隊特勤中隊警網雷虎21警員宋○○、陳○○及黃○○等三員,執行本(5)月3日22時至2時巡邏勤務,約於1時58分許在高市新興區中正路與和平路口,發現乙部自小客車(6151-JL)未開大燈行駛並違紅燈行跡可疑,該警組攔查該車,駕駛人謝○○神情不自在且動作慌張,經該警組深入追查後在該車右前座乘客椅下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492.5公克及霰彈槍子彈8顆。
經查謝○○(男、65年次,有公共危險刑案紀錄)。經帶隊詢據謝嫌坦承其所持有之毒品係於3月20日約3時至4時間在本市新興區中山路與林森路口,由乙名綽號「豐哥」之男子所寄放並託其保管,而該男子已不知去向。另謝嫌供稱其所持有之霰彈槍子彈,係另乙名綽號「慶仔」男子在3月15日晚間約3時許在本市新興區中山路與林森路口,欲以大量霰彈槍子彈向前述綽號「豐哥」之男子換取毒品未果,謝嫌因好奇而向該男子索討而持有該子彈8顆,全案詢問後移送法辦。
本案能順利破獲、端賴線上警組人員平日勤務工作認真、細心觀察及反應快速,始能查獲大量毒品與子彈,對於維護社會治安,有具體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