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喝酒後,勉強瞇著眼睛開車回家,不勝酒力擦撞它車,經員警酒測超過標準值。員警初估遭法院判決罰金將超過6萬元,他後悔表示,忙裡偷閑,難得糊塗卻要如此代價,大嘆得不償失。
苓雅警分局福德所幹員執行巡邏勤務,於日前下午在苓雅區中正、輔仁路口。發現一男子開小客車,撞擊前方張某所駕汽車後保險桿。該肇事公務員趙00〈55歲〉,經施予酒測,濃度標準偵訊後移請偵辦。
觸法男子趙某自稱,晚上在屏東縣九如鄉海產店與朋友聚餐,約喝1瓶高梁後,改以啤酒划拳助興。大概於21時30分離開。因急於回家,才冒險開車,不料卻把張某所駕汽車後保險桿撞壞。員警告誡酒後的嚴重性遭法院判決罰金或易科罰金恐超過6萬元,今如夢初醒,後悔莫及。
鍾姓員警稱,於巡邏途中發現,於中正、輔仁路口有車禍,經處理發覺該趙男子酒氣沖天,經施予酒測。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高達0.60毫克,全案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苓雅警分局員警表示,為維護交通安全,今後將持續取締酒醉駕車行為。並再次呼籲民眾酒後勿駕車上路,充分尊重用路者行的權利與維護行車安全,使市民得享安全的通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