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路邊開單服務員不會直接向民眾收取停車費,路邊停車費須透過各代收超商、手機或銀行網路代收或直接至交通局服務台繳費,民眾若發現人員假冒路邊開單服務員直接收取停車費,請撥打2232814通報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前往處理。
高雄市路邊停車單繳費期限為開單次日起14日(含例假日),民眾可持單至全國統一超商7-11、全家便利商店、OK便利店、萊爾富繳費,或至中華電信及台灣銀行等15家金融業者申請手機、銀行網路代收服務,亦可於上班時間(08:00~17:30,中午不休息)親至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樓交通局服務台憑車號查詢繳費。
路邊停車單遺失或條碼無法判讀時,可於停車次日於繳費期限內至全國統一超商7-11利用「ibon便利生活站」查詢補單後繳費,或至交通局停車費查詢網站(http://kpp.tbkc.gov.tw/,遇假日順延)查詢列印停車單後,持單至超商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