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高雄縣警察局執行「掃黑」專案勤務
2010
05/09
21:56
天眼日報記者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519) | | | |
2010-05-09 21:56
天眼日報記者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高雄縣警察局配合本次內政部警政署,執行九十九年度第三波「治平專案」暨「不良幫派組合專案臨檢搜索」等,全國同步掃黑「打擊黑幫行動」,其中在治平專案部分,破獲以嫌犯蘇姓為首的犯罪集團。

據報蘇姓主嫌與共犯謝姓等三人擁槍自重,平時該組織在高雄縣鳳山市以經營釣蝦場為掩護,專門針對需求孔急之債務人,利用先扣息並簽具月息高達三分之本票強收高額利息,等被害人無力清償繳納本息後,便以暴力脅迫、恐嚇安全等多種方式,強迫被害人繳付欠款,以組織型態進行暴力討債行為,高雄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掌握上述情資後,迅即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林永富指揮偵辦,終於將一干人犯查獲到案。

據查本案蘇姓主嫌將款項貸予被害人之後,即預先將第一期之本息先行扣下,被害人根本拿不到足額之貸款。俟被害人面臨高額之利息與本金追償之窘境,無法依約償還,經常跳票之際,蘇嫌遂向連保人追討,期間或有被害人被強押至該釣蝦場房間內毆打成傷後,被強逼而簽下金額更高之本票,亦有被害人指稱遭到蘇嫌及其手下用手槍指著頭部,並已拉動滑套之方式,恐嚇被害人簽下本票,唯此部分尚由高雄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深入查證,並積極追查作案槍枝下落。

目前高雄縣刑大在這波檢察官指揮搜索行動中,已扣得商業本票簿二本、帳簿一本、銀行支票五張及、讓渡證書及和解書等證物,全案依違法刑法重利罪、妨害自由罪、傷害罪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高雄縣政府警察局重申打擊組織犯罪之決心,不容許不肖歹徒利用民眾經濟壓力之不便,以暴力或恐嚇等手段從中牟取不法利益,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破壞金融秩序。高雄縣刑大並就本案呼籲其他被害人勇於出面指認,讓歹徒充分為其犯行付出司法代價,聯絡電話為O七–七四六O一O五轉二一六四高雄縣刑大偵二隊。

上傳時間:2010-05-09 21:5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林永明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