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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議員王燕美與游美雲提出質詢
2010
05/27
20:31
天眼日報記者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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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7 20:31
天眼日報記者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在今日最後一天的縣政總質詢中,縣議員王燕美與游美雲利用時間分別針對縣警察局停車場中出現權利車,是否有員警知法犯法之嫌疑及縣內古蹟的維護與保存等議題提出質詢。

縣議員王燕美今日在縣政總質詢時表示,有民眾發現有權利車(權利車是指車子本身欠銀行貸款,車主繳不起貸款將汽車當給當舖,又因為他們還是無錢贖回,最後使車子成為流當品。)停在縣警局停車場,她質疑是否有員警知法犯法,購買權利車來使用。此外,近年來景氣不好,為何警察不能多體恤民情,交通罰單要開那麼多?而對於把風評不好的警員調往南區,王燕美也希望縣府能夠提出說明。

針對權利車的問題,警察局長周威廷強調,若有查獲到員警有不法情事,絕對會依法辦理。

傅縣長表示,員警為維持治安及交通安全非常辛勞,對於少數不良員警縣府會加以處置。

縣議員游美雲則在縣政總質詢中建請縣府重視古蹟的保存與維護及改善吉安鄉內6個路口的鐵路平交道與吉安火車站及吉安交通。

傅縣長表示,對固有文化遺產之保存縣府會妥善規劃,至於改善吉安火車站問題,他25日下午專程北上去拜訪交通部長毛治國,並獲得毛部長點頭答應將吉安火車站改建工程,確定納入「花東線鐵路整體服務效能提升計畫」的「經典車站」之一,相信對吉安鄉的繁榮與均衡發展將帶來極大的助益。

上傳時間:2010-05-27 20:3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古惠英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