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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慣犯 父不原諒 告子偷採瓜
2010
06/10
18:26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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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0 18:26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苗栗警分局10日指出,被警方列為竊盜慣犯之男子林○明(60年次),於日前涉嫌行竊父親所栽種的二顆葫瓜、三顆佛手瓜,林嫌行竊得手後將瓜背於袋內欲至市場變賣時,巡邏員警發現林嫌行跡可疑趨前攔檢,經詢問胡瓜、佛手瓜來源及查證菜園負責人(林嫌之父親)後,林父堅持要對兒子提出竊盜告訴,警方偵訊後將林嫌移送法辦。

苗栗警分局表示,文山派出所員警劉奕均、陳君瑋於99年6月6日執行巡邏勤務時,於11時許巡經苗栗市至公路文山郵局前,在對向車道上,發現列管之竊盜慣犯林○明背著1袋可疑物品形跡可疑,員警立即上前盤檢,經查袋內有二顆葫瓜、三顆佛手瓜,經警方詢問來源,林嫌辯稱為其所種,經聯絡林嫌父親查證後,得知林嫌未經其父親同意擅自偷採瓜果欲變賣,且林父堅持對兒子提出竊盜告訴,最後林嫌才坦承犯行,警方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將林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林父告訴警方,其兒子不學好,整天不務正業遊手好閒,從以前就常常偷家裡及鄰居家的物品去變賣兌現花用,偷東西不認錯,且每次被抓去關後又不改,所以要對兒子提出竊盜告訴。

上傳時間:2010-06-10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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