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苗栗自殺身亡女警家屬指控因劉姓警員脅迫交往而輕生,苗栗警方未就近通報協尋而錯失救援時間;苗栗縣警察局下午指出,全案由督察單位調查中,若屬實,會給家屬一個交代。
苗栗縣政府警察局大湖分局卓蘭分駐所張姓女警,15日晚間在台中縣豐原市汽車旅館內燒炭自殺身亡,為債?還是為情?家屬與警方各有說法。
女警家屬今天出面指控,張女是被同單位、已婚的劉姓警員脅迫交往而輕生,質疑苗栗警方偏袒劉員,且未就近通報豐原警方協尋而錯失救援時間。
苗栗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李植樹下午回應指出,根據警方調查,卓蘭分駐所同事並不知道2人交往,2人是師徒關係,應是日久生情,發生憾事,苗栗警方深感遺憾,並向社會大眾道歉。
李植樹表示,針對家屬相關指控,已由督察單位調查中,若指控屬實,會給家屬一個交代。
至於張姓女警自殺原因,李植樹表示,苗栗警方目前研判還是為了清償家中債務,壓力沉重所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