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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分局辦理受理報案全程錄音錄影觀摩演練正確觀念深植員警心中
2010
06/18
19:46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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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8 19:46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鼓山分局辦理受理報案全程錄音錄影觀摩演練正確觀念深植員警心中

鼓山分局今(18)日上午8至12時假內惟派出所舉行「受理報案全程錄音錄影錄觀摩演練」,分二梯次邀請高雄市各分局第二組組長及各分駐派出所所長到場觀摩,由分局長鄭明忠主持,督察長林一民、警政監洪國強、督察室第一組組長柯玉錕、督察員鄭文瑤受邀到場列席指導,透過內惟派出所員警預設三種狀況正反面演練,讓員警熟悉受理報案流程及錄音設備、錄影筆之操作,資料保存及運用,以保確民眾及員警權益。

自從99年2月份立法委員許舒博質詢,警察機關民眾滿意度下降,最主要是第一線執法人員之態度與言行「無同理心」。基此,警政署召集全國各警察機關召開協調工作會議,指示了現階段員警值班、備勤員警受理報案應配帶錄音(影)筆,相關的駐地監錄設備,亦應逐步計畫加強、採購、配置,務必達到全面性設置之要求。

馬總統今年參加第32屆警察節慶祝大會時也表示,過去兩年來國內的整體犯罪數字都明顯的下降,但民眾卻反而覺得治安不佳,除了最近幾件重大警紀事件影響外,服務態度遭垢病也是一大主因,期待警察能夠現代化,執勤能夠全程錄音錄影,這樣才能更為保障的人權,贏得民眾的尊敬。

鼓山分局長鄭明忠表示,現代是全民蒐證的時代,警察執勤若有違失,負面的報導對警察形象的傷害相當深。部份的事件往往因為外勤員警在值勤過程中,蒐證觀念不足,蒐證裝備不全或不佳,才會導致當事人質疑,因此,為了避免類似狀況發生,內政部警政署才會要求員警受理報案全程錄音錄影,不但可保障員警的權益,也可保障民眾的權益。本次觀摩演練,前半段以書面報告方式舉行,介紹員警受理報案全程錄音錄影要求的緣由及進程,並介紹內惟派出所現有的監視錄影設備以供各單位參考,後半段則以實警演練狀況劇的方式實施,全部觀摩於12時圓滿完成,藉由這次的演練,讓錄音錄影的觀念更能深植員警的心中,並由與會的員警帶回各分局持續要求與推動。

上傳時間:2010-06-18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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