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觀光旅遊局24日表示,嘉義縣已於93年7月15日公告嘉義縣之水域活動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之規定,所以風景區以外之嘉義縣境,包括游泳、衝浪、潛水、操作乘騎風浪板、滑水板、拖曳傘、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艇、香蕉船等各類器具之活動,均為許可之項目,對於水域遊憩活動,嘉義縣政府並未公告限制或禁止。
此外,在推廣水域活動方面,嘉義縣觀光旅遊局也不遺餘力,除申請布袋遊艇港為合格的小船訓練基地外,並配合舉辦多場次的免費遊三港、風帆演出、獨木舟研習等活動,及與相關單位共同舉辦水上摩托車,小船訓練等活動,目前亦正積極研議開發藍色公路的可行性,促使嘉義縣之水域活動逐漸活絡、蓬勃發展。
但嘉義縣觀光旅遊局也表示,推廣水域活動,仍應尊重水域主管機關及各相關單位之專業程序,例如,嘉南農田水利會即表示牛桃灣埤、虎頭埤因避免影響水庫灌溉營運管理,不宜開放水域遊憩活動;另消防局公告之危險水域,亦應列入辦理水域遊憩活動之重要參考;朴子溪為嘉義縣主要家戶生活廢水排放出口,建議應尊重主管單位之判斷。
此外,水域活動之舉辦,並非僅能由政府單位辦理,只要取得水域主管機關之同意並符合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之規定,任何個人、機關、團體均可申請辦理(如有疑義歡迎洽嘉義縣觀光旅遊局產業科電話05:3799056轉227陳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