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為振興傳統特色產業,自89年起輔導本市商店街成立,截至目前已輔導全市21處特色商圈,居全國各縣市輔導商圈數之冠,市政府對本市商圈之扶植及推動商圈經濟發展之努力,向來皆不遺餘力。
經濟發展局為改善本市各特色商圈基礎硬體建設,努力輔導商圈提出各種硬體計畫向中央爭取經費,歷年來已輔導三鳳中街、鹽埕堀江商圈、原宿玉竹商圈、新堀江商圈、南華觀光商圈、長明商圈、大連街商圈、興中花卉街、忠孝夜市、興中觀光夜市、光華觀光夜市、六和國際觀光夜市…等向中央爭取到入口意象設置等工程補助經費,98年度更向經濟部爭取「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商圈改造計畫—優質環境改造計畫」補助新堀江商圈、中央公園商圈、南華觀光商圈、後驛商圈設置可遠端遙控播放15種以上規格格式之電視牆,用以商圈行銷、市政宣導,更作為吸引消費者光臨消費之誘因。
經濟發展局表示,99年度再度輔導本市興中魅力商圈及新鹽埕商圈向經濟部爭取到「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商圈改造計畫—優質環境改造計畫」補助經費,工程內容包括:三多三路與文橫二路交叉口、大勇路與大仁路交叉口等二處各乙座大型LED電視牆、興中一路上(東起民權一路,西至中山二路)20座造型景觀路燈,及捷運鹽埕站(O2)2號出口前乙座多媒體互動式資訊站(Kiosk)等工項。
對於商圈之輔導,市府將持續秉持地方特色之發展,全力輔導在地商圈不斷成長茁壯,除硬體建設外,每年亦挹注經費辦理商圈之宣傳行銷,以打開商圈之知名度,提升商圈之競爭力,輔導商圈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