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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暑假少年犯罪 苗栗縣警局7/4起執行保護少年-青春專案
2010
07/01
18:09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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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1 18:09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為營造少年、兒童優質的成長環境,有效預防暑假少年犯罪,減少被害案件發生,苗栗縣警察局自7月4日起至8月29日止,執行「99年暑期保護少年-青春專案」。

苗栗縣警局少年隊長謝鴻讓指出,暑假期間少年、兒童因無課業壓力,父母疏於注意或未安排夏令營活動之下,易發生深夜遊蕩、流連網咖、涉足不當場所、吸毒、飆車、網路性交易等偏差或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且易發生打工被害(騙),甚者被不法分子利用青年學子急於尋求打工之心理,誘引違法販售個人資料、存摺、盜版光碟或墮入酒店、休閒中心、理容院、牛郎店、應召店或網路性交易等,不一而足。

謝隊長鴻讓說,為加強保護少年安全,苗栗縣警局特別從消極面執行取締妨害少年身心健康場所,積極面提供少年育樂休閒活動等同步作為,並於暑假首日7月3日,執行全國同步實施「少年保護查察行動」,以同步掃蕩方式,達到消除犯罪誘因,擴大預防犯罪宣導之效果;為恢弘成效,這次青春專案行動將動員苗栗縣各分局警力、刑警大隊、婦幼隊及保安隊霹靂小組等成員執行保護少年之青春專案。

苗栗縣警局局長邱銘光指出,暑假期間常是少年犯罪的高峰期,為保障少年身心健康及安全,除針對PUB、KTV、網咖店或電子遊藝場等場所加強查察取締外,並勸導深夜遊蕩或流連不良場所之少年早點回家。

邱局長同時呼籲家長,多關心子女暑假期間的交友狀況及日常作息,除應注意不得讓未滿十八歲子女深夜在外逗留,避免犯罪及被害情事發生,亦應鼓勵其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幫助他們度過平安、快樂的暑假。

上傳時間:2010-07-01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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