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中低收入家庭居住負擔,99年度三項住宅補貼,7月5日到8月13日受理申請,凡符合資格的市民,請於期間內向本市都發局申請。
都發局表示,99年度內政部核定高雄市租金補貼1,919戶、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799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70戶,共計3,088戶,較去年多374戶,主要為租金補貼戶數增加。
購屋貸款市面上利率約2%-3%,購置住宅貸款利息目前約1.137%,提供最高220萬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最高80萬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
凡年滿20歲以上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偶或單身年滿40歲者,家庭年收入在102萬元以下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39,582元,另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即可提出申請租金補貼;至於申請貸款利息補貼者,除申請補貼之住宅外,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須無自有住宅。
都發局特別提醒申請民眾,申請各類補貼之建物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另「租金補貼」、購屋貸款、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僅能擇一辦理,不可重複申請。
都發局呼籲凡符合資格之本市市民,請於8月13日截止受理前填妥申請書,併同應附文件,送至都發局(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申請書表可逕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www.cpami.gov.tw)下載。洽詢內政部營建署(服務專線:02-27228333)或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第三課(電話07-33735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