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為降低轄區車禍肇事率及維護民眾駕駛安全,特別公布轄區發生交通事故案件,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中市第三分局指出,99年4至6月份轄區發生傷害交通事故案件共有93件,肇事時段以上午6時至8時最多、8時至10時次之,肇事車種以自小客車34件最多、重機車28件次之。
易發生肇事路段:東區(旱溪東路與樂業路口、旱溪西路與振興路口、旱溪西路與精武路口、進化路與精武路口、旱溪西路與東門路口、復興路與大智路口)其中以復興路與大智路口發生最多;南區(文心南路與高工路口、建國南路與大慶街口、國光路與復興路口、忠明南路與興大路口、忠明南路與五權南路口、復興路與忠明南路口)其中以忠明南路與興大路口發生最多。
易肇事原因及行為有下列六項:(一)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路權)(二)轉彎不當(三)未注意車前狀況(四)違反號誌管制(五)違反標誌、標線(六)未依規定減速。
第三分局為降低交通事故勤務作為:藉由各單位交通崗勤務落實交通指揮及疏導與加強巡邏、交通稽查勤務針對惡性違規項目如:闖紅燈、酒醉駕車、逆向行駛,轉彎未依規定、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項加強稽查取締。
市警局並呼籲各用路人遵重各項路權,希望民眾勿危險駕車及超速駕駛且遵守各項交通安全規則,始能快快樂樂的出門,平平安安的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