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消防局6月份各項火災預防宣導及執行成果績效統計如下:
(一)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場所:列管827家;檢查228家次;合格211家;不合格17家,限期改善17件次。
(二)加強落實執行住宅防火措施:99年6月實施訪視診斷269戶、發放居家防火安全診斷表1220份、裝置獨立式火災警報器宣導共計163戶、設置滅火器宣導206戶、使用防焰物品宣導184戶、發行消防護照356份、利用查察或宣導機會實施居家用電安全宣導317戶、針對老舊社區建築物訪視180戶。
(三)爆竹煙火販賣場所:列管26家;檢查26家次;合格26家。
(四)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列管37家;檢查38家次;合格38家次。
(五)加強落實防火管理自衛消防編組演練:本月轄內辦理自衛消防編組演練203場次,4879人次。
(六)檢修申報場所申報率及複查率:98年下半年甲類場所列管209家,申報率100%,目前已複查233家次,複查率111.48%;98年甲類以外場所列管386家,申報率100%,目前已複查245家次,複查率63.47%。
(七)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工作:本期審查5件,查驗5件。
另澎湖縣觀光季已展開,常發現有觀光客等民眾遊樂時燃放爆竹煙火助興,消防局特別提醒遊客及民眾施放爆竹煙火時,必須遵守「澎湖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中有關施放地區、時間、種類、施放方式等規定,勿妨礙他人安寧及造成火災危害,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