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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政府呼籲消費者應審慎選購市售嬰兒揹帶商品!
2010
07/12
17:50
天眼日報記者
呂芳芳
台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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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2 17:50
天眼日報記者 呂芳芳 台東縣 報導

報載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在傳出嬰兒揹帶與三件嬰兒死亡意外有關後,下令回收一百多萬件市售嬰兒揹帶。CPSC就針對嬰兒揹帶發出警告,聲稱這些產品對幼兒構成潛在的窒息威脅,特別是四個月以下的嬰兒,以及出生時體重較輕、早產或者有呼吸問題的小寶寶。

CPSC說明,嬰兒揹帶有兩種造成窒息的方式,一是其纖維材質會壓迫嬰兒口鼻,在一到兩分鐘內令嬰兒窒息;二是嬰兒在揹帶內蜷曲成C字型,頭部滑落到母親的胸部以下,最後無法呼吸。

台東縣政府提醒消費者為確保嬰幼兒生命安全,應審慎選購市售標示完整、清楚之揹帶商品,以確保自身權益,勿因貪小便宜買到黑心商品,依據「商品標示法」第9條及第10條之規定,商品應行標示事項如下:

(一)商品名稱。

(二)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屬進口商品者,並應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三)商品原產地。

(四)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其淨重、容量或度量應標示法定度量衡單位,必要時,得加註其他單位。

(五)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但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六)其他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行標示之事項。

(七)為免有危害使用者安全或健康之虞,應標示其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以上標示事項所用之文字應以中文為主,得輔以外文,標示於商品外包裝上。對於標示不符合的商品,依《商品標示法》第十五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廠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台東縣政府呼籲消費者如發現市售商品未標示完整、來路不明或涉及違法時,可來電縣府城鄉發展處工商科089-328815、330727,縣府將會派專人前往販售商店查察。或向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檢舉。

上傳時間:2010-07-12 17:5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呂芳芳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