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所警員林聖蓉擔服10至12時值班勤務,於10時32分許接獲一名男子來電表示想要自殺,並未說出渠姓名以及居住地址,經報請勤務中心追查發話來源,發現該電話為新港鄉宮前村新民路123巷3號所有,經通知10至12時巡邏所長陳清斌、警員李建興,前往該址查訪發現該處為空屋,經詢問鄰居表示林○○居現住於中山路某處,再查訪附近民眾表示林民租屋於新港鄉宮前村中山路82巷8號,經前往該址查訪,屋內房客表示有聽到一名男不停哭泣,警方研判該屋內子應為林民無誤,經警多次呼喊,林民均不予理會,經請鎖匠前來開門後入內發現,林民躺在床上以垃圾袋罩頭、電線繞頸、身上無外傷,研判尚無強烈自殺行為,應係心情不好所致,經警方勸導安撫並請渠家屬何○○(住新港鄉中山路)到場關心後,林民沒有再自殺的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