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色場所內飲酒作樂遭警查獲
99年度青春專案已熱烈展開,為保護青少年有個安全快樂的假期,嘉義市政府警察局針對青少年易聚集、不當出入之場所及妨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場所,規劃各項勤務加強臨檢查察,以有效杜絕青少年犯罪,以達全面保護青少年之目的。
本(7)月14日夜間0時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李繼平帶班執行擴大臨檢勤務,於某酒店實施盤查時,一名男子未攜帶任何身分證件,身旁有女侍陪酒,於酒店內大肆暢飲,警方詢問其基本年籍資料,其卻聲稱不知道身分證字號,只說自己是79年次、名叫孔明,但經警方查證卻始終查無「孔明」的資料,男子見在M-POLICE警用電腦前已無法繼續撒謊狡辯,才承認自己係謊報父親的名字,目前還尚未成年。
少年出入酒店聲色場所且飲酒之行為,以及業者未禁止未成年少年進入足以危害身心健康之場所,並提供菸給少年,顯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相關規定,全案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函送處理。新南派出所所長蘇逸亮並呼籲青青學子們,暑假期間應從事正當、有益身心之休閒活動,不要在深夜遊蕩、流連網咖、涉足不正當場所、吸毒、飆車、網路性交易等偏差行為,並協請家長嚴加管教約束子女,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切勿縱容渠等深夜遊蕩及涉足不當場所。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李繼平表示,為防範青少年出入不正當場所及有效保護青少年安全,除由警察機關結合青春專案持續執行各項保護少年勤務措施,加強防處少年偏差行為,也呼籲業者及社會大眾共同關心青少年安全問題,對於妨害身心健康場所必將嚴格查察取締,絕不容許業者僥倖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