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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警察局偵破中台電子遊戲場賭博案
2010
07/20
19:42
天眼日報記者
陳文章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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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0 19:42
天眼日報記者 陳文章 雲林縣 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長何明洲自上任來即針對轄內八大行業包含電子遊戲場等業者積極查訪有無涉及不法情事,清查之目的除了可遏止預防相關治安犯罪發生,且能顯示警方取締不法之絕心,杜絕弊端之發生,日前因接獲線報指出虎尾鎮中台電子遊戲場雖為合法登記經營,但是私下卻利用合法登記掩示以電玩機台與客人對賭輸贏,再用機台分數,洗分換積分卡兌換現金之賭博方式經營謀利。由於此種電玩賭博輸贏積沙成塔,被害人往往於無意間即賭輸不少金錢,新聞中也常聽聞,因賭博電玩,造成家庭破碎之案例,該局局長何明洲獲知案情後,立即指示刑警大隊與行政課、虎尾分局共同查緝,另針對本件賭博案件,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李文潔指揮偵辦。期能有效取締不法。

本案係該局刑警大隊因偵辦其他案件掌握了中台電子遊戲場有以電玩機台經營賭博與客人輸贏謀利之事證,再與行政課及虎尾分局派員共同進行蒐證,經連續多日之監視埋伏,掌控了該店兌換現金之方式,確實是由客人把玩電玩機台後,然後將所贏得之分數向店服務小姐換取積分卡,之後服務小姐通知店內另一位員工將客人帶至車上以現金兌換客人身上之積分卡來完成賭博營利之行為,本局掌握全盤事證後,即報請雲林地方法院檢署李檢察官文潔指揮並向雲林地方法院申請搜索票,於99年07月17日下午15時許執行搜索,一舉將兌換現金之中台電子遊戲場員工及客人緝獲,在員工周0致身上黑色袋子起出賭博用之兌換現款11萬1百元及積分卡等證物,另搜索查扣店內賭資現金22萬6仟6元及電玩機台58台,賭客共5人、現場員工、服務小姐共有4人及相關帳冊等證物,全案偵訊後於(18)日依賭博罪嫌移請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本案之偵破係顯示該局堅決打擊犯罪不法絕不姑息,並積極維持社會治安,導正社會風氣之精神。

上傳時間:2010-07-20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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