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99)年1月3日下午15時枋寮警方接獲民眾報案稱,在位於佳冬鄉六根村姜光2號橋大排水溝內發現一名男屍,經地檢署檢察官相驗後無外傷跡象,研判因失足落水而死,囑託警方積極尋找家屬安葬,經枋寮枋局偵察隊、佳冬分駐所逐一比對全國失蹤人口查詢系統均無符合對象,致該男子一直冰存於殯儀館冷凍庫,案件陷入膠著。
然而冥冥之中似有定數,99年5月10日17時許由民眾蔡貴美女士到東海派出所報案,稱「其弟弟蔡正利52年05月16日生、其戶籍地址: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北玄街216號,約於6個月前無故離家至今音信全無,請求警方報請協尋」,經值班巡佐邵裕翼〈目前調派枋寮派出所〉本人核對其相關資料,發覺其弟弟蔡正利特徵及其所穿著衣物與佳冬鄉六根村姜光2號橋,所發現無名男屍之特徵相符,經蔡貴美女士同意後製作相關筆錄後,並採取唾液檢體比對DNA,經比對結果該蔡貴美女士與該具無名男屍DNA不符,案情更陷入膠著。
然邵員仍不氣餒經多方查詢後,再次前往蔡家與其家人溝通瞭解,經溝通後其家屬也願意配合警方做採取唾液檢體,再次報請屏東地檢署邵勇維檢察官送DNA比對後,經送DNA比對後發現死者母親及大哥唾液檢體與死者蔡正利相符,始確定死者身份,歷經7個月努力不懈,終於幫死者找到家屬。
原以為案情明朗後是情告一段落,然而邵巡佐發現死者家境清寒無錢支付喪葬費用,經邵巡佐四處極力奔走,尋找轄內慈善機構給予協助,最後協調東海村樂善慈善會劉有朋理事長的鼎力相助下,捐贈一副棺木後,於99年07月19日順利出殯,以讓死者蔡正利入土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