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年次男子謝○志,於99年6月27日、7月25日二次以拜訪親友之名義進入劉姓被害人家中行竊財物,經劉民報警後,警方於7月29日凌晨循線逮獲謝嫌,並起獲毒品安非他命1小包0.33公克,謝嫌於警詢時當場坦承竊盜犯行及持有毒品,偵訊後依竊盜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劉姓被害人向警方表示,謝嫌為其妻子結拜姊姊的孫子,在小時常跟其家人前來拜訪,所以認識謝嫌,但從未曾見渠一人前來拜訪過,於6月27日上午8時許其突然前來拜訪,結果當天晚上清點財物時,就發現三樓房間書桌抽屜內的新台幣25000元遭竊,當時懷疑是謝嫌所為,但因無證據而沒報警,隨後就在家中裝設監視錄影器,於7月25日晚上又再度發現新台幣27000元遭竊,經查看監視器後,發現謝嫌於當天上午5時50分許至家前排徊,發現屋內無人,即進入二樓房間行竊,得手後馬上離去。
謝嫌遭警方查獲時,當場坦承竊盜犯行,並表示其阿婆與劉民的妻子為結拜姐妹,所以其從小就常跟家人至劉民家裡拜訪(姨丈公家),知道從事經營雜貨店的姨丈公家很有錢,家裡常常會存放大量現金,於今年6月初因缺錢,所以於6月27日、7月25日兩次以拜訪之名義至姨丈公家行竊,得手新台幣25000元及27000元,竊得現金均拿去打電玩、買毒品及償還債務花用完畢,警方偵訊後將謝嫌依竊盜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