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甫五天慣竊再度落網』
犯有數十次竊盜與贓物、毒品前科之犯嫌張○鈞(男、46歲),於99年8月1日因竊盜案服刑期滿,出獄甫五天,即犯下強盜案又再度被捕入獄,楠梓地區民眾對於張嫌屢犯不改習性,甚是昨舌,慶幸警方反應迅速,立即將張嫌逮捕歸案。
99年8月5日19時許,竊嫌張○鈞因無交通工具代步,竊取楠梓區朝明路陳姓被害人,停放在朝明路渠住宅前之腳踏車騎乘。巧遇被害人欲使用腳踏車,發現該車失竊立即外出尋找,隨即在楠梓區朝明路141號前發現張嫌騎乘渠失竊之腳踏車,立即現場攔截,張嫌為防護贓物脫免逮捕,以腳踏車衝撞被害人逃逸,被害人徒步追呼並請路人打電話報警,經本分局楠梓派出所線上警組,在朝明路116巷12號前攔截張嫌,經被害人追呼指證予以現場逮捕。
本案經返所調查後,發現張嫌於99年8月1日才從台東監獄因竊盜案甫服刑期滿出獄,出獄後因無業缺錢,又無交通工具,才竊取被害人腳踏車代步,後因被害人發現攔阻,張嫌為防護贓物脫免逮捕,對被害人實施暴力抵抗,以腳踏車衝撞被害人逃逸,隨後被趕往警組現場逮捕,全案以強盜罪嫌移請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