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警員鄭淵鴻、藍信雄,落實轄區防搶防竊暨誘餌車勤務,於巡邏中查獲竊盜現行犯,主動積極發現可疑,護衛民眾安全,不讓宵小有可趁之機。
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警員鄭淵鴻、藍信雄日前14時至18時執行(轄區防搶防竊暨誘餌車勤務)巡邏勤務時,行經臺中市北區大雅路與進化北路口時,見1名騎乘機車男子行跡可疑,經查發現該部機車係失竊車輛,遂立即上前盤查攔檢,當場查獲嫌疑犯王○(58年次),及所騎乘之LJE-7**普通重型機車,當場宣告其權利事項連同證物一併帶返所偵辦。
據王嫌供稱該車在永春東路重劃區內的工地,因該部機車匙未拔就將該車騎走,作為代步工具使用,全案偵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林姓失主感謝警方在短時間內就替她找回愛車,警方亦同時利用機會進行宣導,希望爾後能做好車輛防盜工作,避免讓宵小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