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警分局為有效預防少年犯罪發生,使法治教育向下紮根,苗栗警分局於99年8月12日結合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共同舉辦法治教育營,創新、導向之活動內容包含法律常識、參觀地檢署、拘留室、有獎徵答等,並由參加學員穿著正式服裝扮演法庭內各角色,讓學員親身體驗法庭經驗及執法者、犯罪者之心理,瞭解違法者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活動內容有:
1、設施導覽:
(1)由講師以powerpoint簡報淺而易懂之內容,給予適切的法律常識,再以案例的方式加以解說。
(2)講師詳細介紹之後,即帶領參訪者開始參觀為活動特別安排之科室及特殊設施如偵查庭、溫馨談話室及拘留室等。活動中均有講師、志工陪同解說。
2.模擬法庭:
(1)觀摩完法庭開庭及各科室設施後,先以平日較為少見的相關說明如:警用手銬、手槍、經鑑定後無殺傷力之改造槍、警帽、防彈背心、防彈頭盔、模擬毒品及盜版母片等。
(2)由參訪者身著制式法袍,自行擔任審判長、檢察官、書記官、律師、通譯、被告、證人等角色,模仿法官的公正嚴明、檢察官的明察秋毫、律師的精明能幹以及被告荒誕誇張、使人噴飯的詭辯。
3、有獎徵答:
於活動接近尾聲之際舉行有獎徵答,乃為獎勵主動參與之人員,並在問與答間更深刻獲取相關的法律常識。獎品有檢察官「公仔」、筆筒、鑰匙圈、立可帶及可愛小豬造型LED燈、寵物造型伸縮筆、磁力懸浮筆、縮小版法槌造型鉛筆、精緻修容組等之宣導品,使參與者在學習過程中無不卯足全力積極投入,提升參與度,為活動增添動力,並達廣泛宣導目的。
圖上:苗栗警分局結合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共同舉辦法治教育營,模擬法庭由參訪者身著制式法袍,自行擔任審判長、檢察官、書記官、律師、通譯、被告、證人等角色。
圖中:苗栗警分局偵查隊少年事件防治官劉美玲藉由活動來宣導強化犯罪預防,提升青少年犯罪預防意識。
圖下:參訪者於活動接近尾聲之際舉行有獎徵答,乃為獎勵主動參與之人員,並在問與答間更深刻獲取相關的法律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