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警察局指出,截至7月底為止,中市治安在全般刑案每月平均發生數已從90年的3,862件降為1,361件,暴力犯罪從138件降為23件,強盜案從23件降為4件,搶奪案從105件降為11件,竊盜案從3,030件降為765件,汽車竊盜從700件降為92件,機車竊盜從1,689件降為360件,治安工作已持續回穩。
臺中市的治安問題向來複雜,由於急速的都會化,工商發達、交通便捷,再加上外來人口眾多,長期以來犯罪數居高不下,成為各級長官及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
有關外來人口在臺中市的犯罪問題,是長期以來造成中市犯罪發生數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以98年統計分析發現,全般刑案犯罪人口計9,000人,其中外來人口犯罪就占了5,324人,占59.16%;99年1-7月全般刑案犯罪人口計5,185人,其中外來人口犯罪2,940人,占56.70%,臺中市的犯罪超過一半是外來人口所為。因此,外來人口犯罪問題對臺中市治安衝擊影響甚大。
但縱使治安環境如此險峻,臺中市全般刑案發生數占全國發生數比率,從90年9.44%一路改善進步降低至98年的4.66%,99年1-7月份更降低為4.17%,顯示臺中市的治安在胡市長執政後有效率的領導及臺中市全體警察同仁的努力下,進步幅度均較全國為優。
另,根據內政部警政署99年5月5日所公布的警政統計通報(99年第18號),依近5年資料觀察,我國犯罪指標發生數逐年下降,犯罪指標犯罪率自94年1,758件,持續下降至98年930件,降幅為47.10%。
而各縣市犯罪指標之犯罪率亦均呈現下降之趨勢,其中以桃園縣由94年每十萬人2,387件下降至98年之812件(-65.98%),降幅最大,臺中市(-65.56%)次之,臺東縣(-54.36%)居第3。
臺中市的治安雖如媒體所報在92至97年每十萬人口發生率經常高居第一(98年第二高,僅次於高雄市),但改善幅度在各縣市當中表現甚優,僅稍次於桃園縣。
治安工作雖已初步展現良好成績,但胡市長多次在會報中期勉警察局各級幹部,掃黑淨化治安是持續性的工作,要以無比的決心和毅力,繳出更漂亮的治安成績單接受市民及社會各界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