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爆司法未爆彈之檢察官篇:檢察官辦案可以這樣嗎?
嗨!大家還記得嗎?8月9日中天午間新聞播出一則在司法院前抗議的一個片段,現在我們還要再進一步探索抗議的緣由:
這有一份民國98年1月17日在新竹地方法院的審判筆錄(98.01.17.),內容是刊驗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宏兆的偵詢影音光碟!
審判筆共9頁,勘驗出檢察官陳宏兆未收錄至筆錄中的內容就佔了8頁!!到底是什麼內容這麼見不得人呢?原來全是描述刑警的不法取供!更離譜的是:只要是對被告有利的陳訴,也全被故意忽略不紀錄於筆錄內!司法不公、冤獄不斷,原來是這樣來的!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宏兆,您真是好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