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法官自律 司法才能受信賴
2010
08/19
15:02
企業負責人
廖義勛
桃園市
投書
分享
瀏覽 (489) | | | |
2010-08-19 15:02
企業負責人 廖義勛 桃園市 投書

司法界現值多事之秋,法官弊案接二連三,司法黑幕越扯越大,在司法爭議不斷的今日,今年的第二次司法人員特考,報名考試搶鐵飯碗的民眾仍然相當踴躍。考選部表示,今年三等至五等司法考試應考人數共計4萬3944人,爭搶723個暫定需用名額,預估總體錄取率僅約1.65%。

司法沉淪的現今,第二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竟還有十三人違反試場規則,不禁令筆者對於貴報社論所言「法官自治」必須「法官自律」深表認同。對於今日媒體報導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被指為兒子駕車肇事案關說,遭到停職,他昨天首度談到停職後心情,他說,法官不是聖人,難免有愛護自己小孩的心,但他自覺在這件事上沒有不法,以前這種關說案,沒有人被停職的,同事翻案例給他看,最多記一個大過,但在輿論強大壓力下,他被停職了,搞不好以後被彈劾,甚至撤職查辦。誠如蕭法官所言,法官也是人,難免也會犯錯,試問,若堅守社會正義最後防線的司法官竟也「淪陷」,對於升斗小民的我們而言,還能相信誰能夠保障人民的權益、又有誰能夠捍衛社會的公平與正義?誰不希望社會正義是真實存在於日常生活中,並可獲得人民的信賴,當然也不會有人希望司法正義僅存在於理想的神話世界裡,不是嗎?

在司法公信力崩潰的現今,連最基本的司法人員考試,都能傳出弊端,人民還能期待司法是社會最後仲裁的力量嗎?對於貴報社論所提及「法官應該訂立法官倫理規範,嚴格要求品性端正、行為合宜;應該惕勵監督,不容關說等審判以外的力量滲透;應該深化自律,區辨優劣,不以期別論高低;在法官淘汰特別規定未完成立法前,由法官組成的公務員懲戒委員應可積極發揮懲戒、淘汰的功能。」本人極表認同與贊成。法官雖非聖人,但若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而榮任此職,最起碼也必須達到基本的公平,公正、以及自身嚴守法律的準則,畢竟依相關人事法規,司法官皆享有「終生俸」,一旦法官業經停職後,雖無案可辦、無班可上,但每月仍可領14職等的法官本俸,金額近3萬元,而這些薪俸皆由全民買單,身為頭家的人民!,!自有資格要求「司法公僕」最起碼的操守、品行與道德,不是嗎?法官雖非聖人,但既然選擇從事此職,自應該有高於一般人的道德標準與清譽,否則,也可另覓他途,畢竟唯有如此,法官才能抬頭挺胸地大聲說,我是法官,並受到人民的尊重與景仰。

讀者:廖義勛

職業:兩岸經商者

上傳時間:2010-08-19 15:0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廖義勛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