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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偵破機車搶奪案
2009
04/03
18:13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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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3 18:13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98年2月28日14時15分在高雄市三民區鼎瑞街與裕誠路口發生搶奪案,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受理後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於日前在旗津區將嫌疑黃0畯逮捕到案,全案依搶奪、機車竊盜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嫌疑人黃0畯先於三民區鼎昌街2*6號,竊取重機車XWT-4*號機車鑰匙未取下之際,竊取該重機車,得手後逃逸,復於98年2月28日14時15分在高雄市三民區鼎瑞街與裕誠路口,騎乘該竊取重機車,趁被害人黃秀玉不注意之際,徒手從被害人後方搶奪黃女提在左手之背包1個(內有皮夾一只、現金新台幣900元、信用卡7張、會員卡6張、健保卡1張),黃嫌下手行搶後即騎乘該機車往鼎瑞街逃逸,黃嫌逃逸之際不慎於鼎瑞街*1號前摔倒,並將該重機車及背包棄置於現場,該分局受理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由案發現場沿歹徒逃逸路線調閱數十支監視系統,擷取到嫌犯正面照片,並於民族一路523號前尋獲歹徒作案時所穿咖啡色上衣及口罩,多項積極偵查作為鎖定黃嫌涉嫌重大,立即展開埋伏、跟監,由於黃嫌居無定所查緝不易,終於上述查獲時、地將嫌犯黃巖畯逮捕,並起獲被害人黃0玉皮夾1只(內有信用卡7張、會員卡6張、健保卡1張等物),帶回偵辦。

經詢據犯罪嫌疑人黃0畯坦承上情不諱,錄供在卷,並供稱:「因為身上沒錢吃飯,才會去竊取機車以行搶路人,搶得之現金新台幣900元已花用殆盡,因為找不到被害人黃0玉住址無法將皮夾歸還被害人。」全案依搶奪及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上傳時間:2009-04-03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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