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警分局勤務指揮中心99年8月29日09時23分接獲110轉報稱有綠色曳引車700-KC號有民眾需警方協助,白沙所警員張景霖到場,時報案人闕○祥與妻子及兒子闕○辰在700-KC號曳引車內,報案人稱其子闕宜辰(男.74.年次.住台北市南港區西新里成功路一段○○號)割腕及喝完一瓶穩潔清潔劑自殺向警方求救。
通霄警分局指出,警員張景霖見闕宜辰左手腕有5、60刀割痕,身上滿身是血,欲請救護車將該民就醫,惟闕宜辰不願就醫,員警請其到所內先安撫情緒、擦藥及了解案情,得知闕宜辰因28日14時後因感情糾紛喝酒後駕駛WQ-0000號自小客車欲自殺在基隆市七堵途中撞到一名登山客婦人,強押上車後持鐵器毆打被害人後載到北二高國道3號道路上基隆段丟棄。闕宜辰因涉及刑案通霄警分局通知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帶回偵辦。
通霄警分局說,闕宜辰因感情糾紛酒後駕車肇事情緒不穩定自殺意念堅定。經員警曉以大義開導後該民始願意就醫,張員立即將該民載往通霄鎮光田醫院就醫並由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偵辦、移送接受法律制裁。
圖上:闕宜辰左手腕有5、60刀割痕,身上滿身是血。
圖下:通霄警分局員警請闕宜辰到所內先安撫情緒、擦藥及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