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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通緝多年藥頭春吶前販毒被逮
2009
04/06
02:32
天眼日報記者
高春霖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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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6 02:32
天眼日報記者 高春霖 屏東縣 報導

 

 

犯嫌吳○龍(屏東人、30歲)係一名通緝多年毒品犯,原本利用本次春吶期間南下墾丁販毒大賺一筆,仍被恆春分局偵查隊佈線查緝到案。警方表示,吳嫌於96年11月份通緝後即展開逃亡,逃亡期間透過其妻四處租屋躲藏逃亡,逃亡期間為了經濟開銷做起販賣毒品生意,最後躲藏在屏東縣長治鄉一間專供學生住宿大樓,原以為可借此躲過警方查緝,並利此處作為吸毒、販賣毒品場所,仍不敵警方努力查緝,最後在吳嫌租屋處及車上查獲海洛因22公克、安非他命8.3公克、滲海洛因香煙4支、含海洛因及安非他命殘渣夾鍊帶1包、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帳冊1本、藥鏟4支、吸食安非他命玻璃球1個及現金新台幣15200元,另查獲遠從桃園南下找吳嫌之女性友人吳○琴(桃園人、29歲)涉嫌吸毒,全案依毒品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警方在吳嫌租屋處搜索時發現二張紙寫南部七縣市各警察機關偵防車號,詢問吳嫌表示其為友人給的,目的係為了外出販毒或購買物品時逃避警方查緝,也因此逃亡了將近一年半載,原準備利用4月初的春吶音樂季期間南下墾丁販賣毒品,海撈一筆作為逃亡之盤纏,仍被警方佈線查緝到案,恆春警察分局分局長謝宗宏表示:毒品販賣的獲利豐富,但造成毒品人口家庭破碎、甚至使毒品人口為了籌措買毒品的金錢鋌而走險,竊盜、搶奪無所不用其極,且毒品販賣、運送是屬於刑法上最重本刑死刑、無期徒刑之重罪,千萬別因為一時金錢、毒品的誘惑,而葬送自己的一生。另販毒者如仍心存僥倖,想在春吶期間在墾丁地區販毒,警方已佈下天羅地網重重一擊。

上傳時間:2009-04-06 02:3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高春霖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