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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警局公布執行(98)年3月27日全縣性(第5次)取締酒後駕車專案成效
2009
04/06
09:33
天眼日報記者
劉麗珍
新竹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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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6 09:33
天眼日報記者 劉麗珍 新竹縣 報導

呼籲駕駛人酒後駕車危險,肇事率高,請遵守「酒後勿開車,安全有保障」之優質駕駛觀念。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為防制酒後駕車肇事,於(98)年3月27日20時至24時,執行全縣性(第5次)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其執行成果計:取締酒駕車違規5件、移置保管車輛5輛(汽車3輛、機車2輛)。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隊長黃振煥表示:酒後駕車危險肇事率高,請遵守「酒後勿開車,安全有保障」之優質駕駛觀念;勿成為下一位交通殺手;本項酒後駕車執法工作將持續嚴格執行,以促使駕駛人知所警惕;如有必要喝酒,應確實「指定駕駛」,切勿逞一時之快,發生車禍而害人害已,遺憾終身。

上傳時間:2009-04-06 09:33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劉麗珍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